金福人生少儿版怎么样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17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5、10、15、20年交
保障期间:终身
保障范围
主险--金福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2、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确诊为合同约定的6种特定疾病,除给付一次特定疾病保险金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10万元)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确诊为合同约定的6种特定疾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特定疾病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之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6种特定疾病,除给付一次特定疾病保险金之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10万元)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三种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确诊为合同约定的6种特定疾病,除给付一次特定疾病保险金之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3种少儿特定疾病,除给付一次特定疾病保险金之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四种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无论以哪一种)
三种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确诊为合同约定的6种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6种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3、若被保险人在18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确诊为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4、倘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确诊为合同约定的14种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主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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