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汇和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手段,使收款及付款双方双方安全。然而,它们也有一定的区别,而且在进口押汇和信用证中又有一定的差别。
押汇是指由发单银行在受款人持同一张汇票的情况,发单总行的一分行写出一张保证,内容是保证受款人在持票日期(称为"押汇到期日")至付款日期("押汇付款日期")期间,他要支付的现金。
信用证则是发单行协议的一份证书,保证受款行在符合指定条件的情况下,收到产品以及履行买卖双方的义务后,发单行将按照指定的条件作出支付买卖双方货款。
然而,不论是押汇还是信用证,进口押汇和信用证都存在一定的差别,例如,
1、开立方式:进口押汇的开立是受益人首先要提供出口人的汇票和装运单据,然后在要求受益人提供给进口银行的开汇行的出口人出具的信用证,是卖出方将货款空汇单,交给出口行按信用证内容作为出口人收款凭证,押汇开立完毕。而进口信用证的开证,就是受益人先出具购买合同,供进口人应收帐款申请书,交给出口公司,由出口公司向开证行申请开具信用证。
2、付款期限:进口押汇时,是押汇付款日期,将付款期限定为一定的日期,并且押汇付款日期上约定的天数一旦过期,出口方将不再享受付款的期限保护;而进口信用证,它的付款期限是由双方约定而定,信用证它的付款期限可以长可以短,但是必须遵守信用证约定的付款限期。
3、货款到达:进口押汇时,出口人的货款只有押汇的付款日期到达时,出口人的货款才能收到;而进口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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