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信息披露原则。
基金是一种金融工具,它的价值取决于对基金信息的彻底透明和及时披露。基金信息披露原则是指在成立、发行和运营基金时,投资者及投资者代表与服务机构之间确定的原则,旨在提高投资者和服务机构对基金信息的可见度和可信度。
为了确保投资者和服务机构对基金信息的可见度和可信度,统一规范基金信息披露原则,即将不同投资者的权益和投资者的服务机构的政策进行统一的规范。投资者的权益具体来讲指的是投资者及其代表应当在参与其基金中投资之前就获得有关基金的披露,以确保他们能够做出明智和充分的投资决策。服务机构的政策则是对投资者代表和服务机构之间关系和沟通的规范,以确保服务机构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
基金信息披露原则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基金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在参与其基金中投资之前,应当了解有关基金的相关信息,以确保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2、对于有关基金的信息,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及时、准确、完整和上下文相关的信息披露。
3、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基金相关信息,依法遵守披露义务。
4、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优质的投资咨询服务,以确保投资者在参与基金投资时能够获得有效、客观和准确的投资咨询。
5、基金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应当保证在参与基金投资的同时,能够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和特点,以及基金的基本持有期、费率等原则。
6、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基金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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