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怎么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公积金买房一般分为租房提取、购房提取、公积金提取、大病提取、大病提取,具体还款方式如下:
1、租房提取
职工以本人身份证、租房合同、租房协议以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单位提供单位证明,到所在的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2、购房提取
职工申请提取的,申请人在当地建委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填报相应的提取申请,加盖预留印鉴,由建设银行负责审批同意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合作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3、购房提取
职工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提供当地建设银行的公积金卡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由代办银行代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公积金贷款提取
职工向所在单位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公积金,缴存人缴存的公积金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范围,存入公积金中心后办理存、贷款则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提取。
温馨提醒:公积金贷款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以按月提取。
5、还贷提取
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购房并正常还款后,可按照约定在每月20日的扣款日之前,用存折(或卡)账户内的余额进行还贷。
6、公积金提取
职工离、退休时账户内的公积金馀额只可以一次性提取,即职工账户内预先计入的公积金存款,不可以另外提取,但必须提供与支付该职工已经退休的户口本、退休(或退休)文件一致的离职证明或其他离职证明材料。
7、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该职工亡,其继承人或遗赠人不属丧失领取或死亡后的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则继承人或遗赠人为单位死亡或遗赠人提取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前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零加。
八、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因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申请公积金贷款,又不足以偿还账户内的贷款本息的,可提前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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