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条件:
(1)、发行人3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
(2)、发行人3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
非公开发行股票,又称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特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售证券并特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企业法人权益。
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公开发行股票的不同点1、发行人是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发行人不特定的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独立于证券交易所之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来源不一样:公开发行股票一般用于企业用途,而非公开发行股票,一般用于特定目标公司的发展,比如股权结构、子公司股权结构、人员结构、产品类型、股价、员工持股等等;
(3)发行价的确定方式不同:定向增发股票的定价方式为在定价基准前拟定的“股利/股权/股份,发行价格”,而公开增发的定价方式则是采取“股利/股份”或“股权/股份,现价”,包括股利分派股利等;
(4)募集资金用途不一样:增发股票的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投资一些基本面好,转债困难的上市公司或其他地方的上市公司;
(5)发行方式的选择不一样:定向增发股票的公开增发只选择非公开发行,不选择战略投资;
(6)网点募集资金比例规定不一样:增发股票的募集资金有更多的是特定的,而普通账户必须有一定的募集资金;
(7)好买方向不一样: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的目标是相同的,优先股可以是政府认可的企业,但不可以是国有企业;
(8)券商性质不一样:定向增发本身不是私募性质的企业,而是通过上市间接的增发来获得资金,资金的来源没有私募基金那么多,因此,定增基金是更加重要的选择;
(9)特定的投资对象不一样:定向增发人中单一基金的特定投资对象为特定的投资对象;
(10)扣除对象不一样:定向增发的投资对象以特定的投资对象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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